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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国土部核减工业用地保证居住用地  
     
 

国土部核减工业用地保证居住用地
持续的紧缩性“地根”政策在严格落实之中。昨天,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,2007年度核减各地申报用地总面超过三成,达31.81%。同时,防止年底前违规批地用地,国土资源部要求,各地加强城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,不折不扣地执行城市建设用地批复,绝不允许出现任何“放水”之举。


  据介绍,与2006年度相比,今年全国各地农用地转用减少了9.93%,占用耕地减少了17.13%。“今年新增加的建设用地,主要是占用了未利用地。”国土资源部一位负责人说。


  该负责人表示,2007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审批遵循了从严从紧,总量控制,有保有压,突出重点的原则。经审查,对其中23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47个城市申报用地规模偏大予以核减,申报的用地总面积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减少31.81%和24.56%。据悉,今年按照规划用途审查,适度核减工业用地,重点保证居住用地。


  统计数字显示,2007年度批准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、公共建筑、工业仓储、居住和特殊项目建设,各项用地分别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24.56%、18.23%、17.34%、39.14%和0.72%。在居住用地中,重点保证经济适用房、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。


 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国务院批准用地后,当务之急是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。国土资源部要求,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,组织实施好,不得突破批准的用地规模和规划用途,严防年底前突击违规批地用地。


  “在具体征地和供地环节中,各地应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,严禁向高耗能、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供地,确保居住用地中经济适用住房、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占居住用地的面积不低于70%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

  据了解,为进一步加强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,目前国土资源部正抓紧制定有关监管办法并将尽快公布实施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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